如何办理节地生态安葬补贴?

根据《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》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,逝者亲属向殡葬服务单位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,并向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提交相关材料,经初步审核通过,并经区县民政局、财政局审核确认后,可以享受相应的节地生态安葬服务费用补贴。

节地生态安葬包括哪些?

骨灰立体安葬、骨灰自然葬、遗体自然葬三种,具体分为以下五种形式:

(一)壁葬、塔葬、室内葬等,将骨灰长期安放于骨灰格位中的立体集中葬式,单个格位尺寸小于80㎝×40㎝×60㎝。

(二)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等,骨灰安葬入土后,墓穴不硬化,骨灰装具采用环保可降解材料,地表保持平整原貌,种植树木、花草等,墓碑小型化、微型化。

(三)家庭成员合葬。合葬3具及以上家庭成员骨灰,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.8㎡。

(四)生态葬。骨灰撒散、采用可降解装具殓装骨灰后或骨灰直接深埋入土等,不保留骨灰,不建墓穴、墓基、墓碑,土地可循环使用的安葬方式。

(五)土葬公墓遗体单人墓和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,墓穴不硬化,不建墓基,地表保持平整,墓碑小型化、微型化。

哪些人可以享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?

根据《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》第二条规定,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具有重庆市常住户籍的孤儿、城乡低保对象、城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,死亡后实行火葬的,其骨灰(属土葬改革区的死亡后其遗体)在本市经营性公墓、公益性公墓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。标准为每位补贴3000元。